环保局清洁能源推广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清洁能源在我区的推广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调整能源结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铝工业园区的全面发展,实现我区率先进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股份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和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环境保护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2月1日-2月28日)
成立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日-10月30日)
1、年3月15日前,对污染能源使用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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