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有机质改制方案
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落实完成后及时组织项目自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邀请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并完成项目总结和技术报告。县土肥站应在年11月上旬把总结演讲和自验结果资料上报到省土肥总站,同时申请省级验收。
为扎实做好年度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59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1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对农民应用稻田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的补贴秸秆腐熟剂。项目区主要推广水稻田小麦、油菜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技术和小麦、油菜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技术两种模式,确定在镇、镇、镇、镇及循环经济示范园(简称“五镇一区”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面积12.41万亩,坚持“同一地块连续实施3年为一周期,以点带面,整村滚动推进”原则,3年后项目区稻田秸秆还田率力争达到95%以上,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基本杜绝,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土壤有机质含量稳定提高,同时减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补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依照项目实施要求,统筹布置,分类指导,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面向农民开展全方位服务;要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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