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核实方案
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组织实施。并依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得住各级的评议考核。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37号文件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15号)精神,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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