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公室目标整治考核方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日常考核与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因岗定责,目标量化,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便于考核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干部及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目标、公共目标二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业务目标60分,公共目标40分。二项相加总分为实得分。
(一)业务目标(60分)
参照《检察分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执行。
(二)公共目标(40分)
1、政治纪律(6分)。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严格执行院党组、检察长会议决议,服从领导、服从安排。出现不执行决议事项一次扣0.5分。
2、工作纪律(6分)。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执行。每出现一次违反程序和规定的事项扣0.1分。
3、作风建设(8分)。严守保密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销假制度和办公室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外出,病、事、休假向领导打招呼。发现迟到、早退、外出不报告,一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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