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信息考核方案
人民法院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客观公正和直观地评价全院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调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我院今年确定的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对调宣工作实行累计积分
(一)、调研工作计分办法:
1、市级报刊刊载1篇计10分;
2、省级报刊刊载1篇计30分;
3、国家级报刊刊载1篇计100分;
4、法院网刊载1篇计20分,中国法院网刊载1篇计50分。
(二)、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1、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被中院、市委信息中心、市委信息中心采用1篇各计2分;
2、被省法院采用1篇计5分,未经中院上报采用的,另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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