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村综治及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及社会正义问题,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两升两降一确保”(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提升刑事治安案件破案率;降低集体上方总量,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确保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目标,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司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奋力争创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乡镇,为推动吴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稳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纳入干部任期考核序列,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亲督实查,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失土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求。
2、健全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源头预防机制、维稳情报信息交流研判研制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时,评估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构建党政领导挂帅、综治组织协调、社会各方参与的县、乡、村、组四级排查调处网络,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综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摸底工作,乡镇、县单位每半月,村组每周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明确责任主体,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化解率达到98%以上,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3、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情况、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重点群体的稳控情况,要建立台帐,重点督办。对每起矛盾隐患,都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按期化解的,及时销号,仍未办结的,提级督办,并进行通报。
(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力促社会稳定和谐
4、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组织政法干警、综治干部和综治委成员单位职工,分包联系村入户察民情、解民忧。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采取电话、移动电话的方式,随机抽查农村被访农户,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活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三是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直了解和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等民生问题的意见、建设。
5、认真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着力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和滚动治理的原则,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明确整治目标、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期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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