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药品安全示范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10]480号)、浙江省局下发的《浙江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在我市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高基层用药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巩固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为基础,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构建"平安浙江"、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药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并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考评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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