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普查培训实行方案
培训是普查工作的基础,提高培训质量是保证普查工作质量的前提。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效果,为水利普查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与方式
(一)培训目标
培训工作以普查内容为核心,严把培训质量关,建立一支熟练掌握普查相关知识与要求、职责清晰、操作规范、高效文明的水利普查队伍,为水利普查各阶段任务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为水利普查取得高质量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方式
1、统一组织
我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培训工作由xx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水普办”)统一领导,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编制统一的培训教材、课件、工具书等。
2、专业培训
根据从事水利普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确定需要掌握的普查知识。普查培训主要为专业培训。主要针对专业技术骨干、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各专业普查内容的培训。
3、分阶段实施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培训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清查登记培训,第二阶段为填表上报培训和汇总平衡培训。各阶段培训都在相应普查工作阶段之前开展。
二、培训对象与重点
(一)培训对象
县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培训对象为县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二)培训重点
针对培训对象及其职责分工不同,在培训时进行有效区分,突出重点、分类施教。
1、县级普查行政管理人员。主要对县水务局干部职工进行综合培训,侧重培训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内容、技术路线和流程,着重提高对水利普查的组织管理能力,使其能够胜任相应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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