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保险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水稻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费率7%按季每亩保费14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每亩5.6元;省财政承担25%每亩3.5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每亩1.4元;农民承担25%每亩3.5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6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每头30元;省财政承担30%每头18元;养殖户承担20%每头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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