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执法质量评核方案
各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司法鉴定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好司法行政执法职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月份,将在本系统业务部门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结合各业务部门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防止、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确保各业务部门工作开展顺利,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为构建经济繁荣和安定和谐的衡山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领导,局机关调整了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有关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日常工作由法规股承办。各业务工作部门要迅速作好考评准备工作,将本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落到实处。
三、考核评议(年月-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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