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火患清剿指导方案
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战役,特制订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一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二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
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三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设系统“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战役的组织领导。
指导各地建设部门和委属各单位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委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全市建设系统“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负责“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三、清剿范围和重点
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一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是否健全,一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场所。重点抓好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配置到位,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重点检查高层建筑、施工升降梯、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等部位的临时消防设备配置情况。三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相关作业,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四是排查工地作业区、工人宿舍的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委质安科、市安全站、市装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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