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改善实施方案
确保整体达标。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考核验收。从今年开始,区政府将每年组织对各部门、各行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和考核,并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实行包干负责;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创建单位达标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汇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由区政府督查室对其主要负责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未达标的创建单位,存在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将严格依法查处;对存在火灾隐患或未依法履行消防职责的要下达相应的法律文书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于未达标的单位,其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评星评级资格等相应措施,督促其按时达标。
从年至2012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53号)和《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73号)要求。全区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是整个“防火墙”工作的重点。为确保“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行业示范,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原则,深刻领会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四个能力”建设的抓手作用,将此项工作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首要任务,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机率,为推进平安建设,实现“加快”和“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今年11月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今年8月要达到30%9月达到70%10月达到100%年,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任务,2012年,全区所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实现基本达标。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助理、区公安分局局长田光平任组长,为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瑜任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商委、区教委、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民防办、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的达标活动,同时,由全区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具体牵头组织,各镇街配合实施。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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