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工作目标管治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深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即内设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归口管理单位(片、乡镇农技站除外)。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本职工作、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全局整体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机构
局里成立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日常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
四、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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