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改建升级工作方案
为调整、优化农村电网布局,促进城镇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通知》(政办发[2012]51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全县电网现状及改造的必要性
县电力公司于年月由电业局代管。截至目前,我县主网已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公用变电站2座、35千伏公用变电站6座,全县配网有配电变压器1462台,其中公用变压器897台、专变565台(含高损耗变压器394台)。随着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成几何级数增长,而由于我县电网长期缺乏建设和改造资金,电网建设落后,设备陈旧,县城电网电能质量和可靠性差,农村地区电网改造到户率低,农村居民电价高、负担重。电网建设已严重滞后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农网改造升级势在必行。
二、农网改造的目的
实现全县城乡电网网络健全、布局合理、装备较好、管理科学、电能损耗降到合理水平,满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力争在十二·五末期完成整个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三、农网改造的范围及标准
我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着重解决供电设施陈旧、电压低、线损高、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设和改造的重点是10千伏及以下县城和农村电网,同时协调建设35千伏及以上主干电网。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按《省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通用设计》标准执行。
四、农网改造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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