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污染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有效控制尘污染,为有力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打造“宜居”按照今年市、区两级政府创模工作调度会有关工作要求,决定从年12月上旬起,全区开展蓝天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以“314总体部署和“五大”建设为指导。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控制尘污染,力保今年我区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并为实现明年蓝天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依据
市环境保护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年)通知》渝府发〔〕22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决定》渝府发〔〕59号)等文件要求。
三、检查范围
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检查范围是以东都市区和以西城市建成区及路、路沿线。
四、检查时间
(未完,全文共1148字,当前显示3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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