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管控工作方案
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断增加,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市场,势在必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加强我区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区级和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环境。
二、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副组长由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均应成立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组长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35人,成员由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并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负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领导、协调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制度的规定核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范围、申报方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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