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发展资产的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引进、培养和留住来创业发展的优秀人才,推动人才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立大连人才发展资金。为了管理和使用好人才发展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㈠财政专项资金;
㈡国内外各种机构、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的赞助和捐赠。
第三条资金使用范围:
㈠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补贴,新兴战略产业高级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专项奖励和安家费补贴;
㈡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建设补助、博士后人员安家费补贴、企业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和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配套资助;
㈢拔尖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后备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
㈣资助科技领军人才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专项奖励、子女就读国际学校学费补贴、健康体检费用、国(境)外项目考察或学术技术交流资助费用;
㈤引进国外智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资助,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的安家费补贴、创业项目启动经费、科研择优支持计划项目资助,经过管委会批准立项的紧缺专业人才培训项目、高层次人才境内外培训和国际技术交流项目,国家和省“千人计划”项目、大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配套资助;
(未完,全文共1574字,当前显示4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