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确保我州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年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把握旅游市场发展规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强化信息管理手段,加大社会监督;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进一步强化旅游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优化我州旅游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以东部五县一沟为重点,推广至重点旅游线,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涉旅安全”、“涉旅宗教场所”、“旅行社违规经营”、“旅游购物点”、“驾导服务”、“星级饭店市场”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场规范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涉旅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旅游交通道路。交通部门组织对全州主要旅游线路路况进行安全排查,在主要旅游道路的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识。
2、旅游客运企业和旅游驾驶员。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企业资质审查,搞好交通法律、法规的培训;落实对旅游车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状况的日常检查制度;督促旅游客运公司认真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执行日行400公里以上或40座以上大客配双驾的规定;加强路检,严厉查处无证、无牌车辆的非法旅游客运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车匪路霸;从严查处旅游车辆驾驶员擅自更改团队行程,增加购物点和游览点,以及带故、套团和超时运营等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旅行社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安全教育,强化对旅行社招徕和运作团队活动的监督,督促旅行社设计推出符合安全运行的旅游线路和项目,按规定制作团队运行计划,制定和执行团队安全预案;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证、无牌车辆运输团队,不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导游人员不执行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加旅游项目和购物安排,导致不安全运行隐患的违规行为。
4、旅游景区及旅游公共场所。建设、文化、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所辖景区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做好游览道路整治,完善游览安全设施和危险警示标识;安办、质监、公安(消防)部门、景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景区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宾馆饭店、旅游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卫生部门要抓好热点线路和景区旅游医疗急救点建设,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防疫执法检查。
制度建设:
1、州交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安全线路设计规范、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制定完善的旅游交通安全预案。
2、州建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景区安全及服务规范。
3、州卫生局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海螺沟、康定、塔公、八美、丹巴西环线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方案》。
(略)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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