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保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实现确定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目标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和组织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工作
对近年来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例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是:
1、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案件整治情况,取缔关闭、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有无死灰复燃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2、在年饮用水源地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内水源保护和乡村饮用水源周边加强管理,严查和杜绝污染项目上马。制定切实可行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监测和处置措施,杜绝垃圾、工业废物、畜禽粪便等污染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对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而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必须责令停止生产。
(三)开展鸿盛工业园建设项目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清查和整改。
按照鸿盛园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尽快完成域规划环评及报批工作。对已开工和未开工项目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引进企业和项目在完善各项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建立污染源档案,加强监测和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确定总量控制计划。
(四)对乡村及城郊结合部白灰、滑石粉、沙石等加工企业进行治理整顿.凡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对于有市场需求,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季节性临时加工企业,按要求予以规范整治,减少污染。
坚决查处和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避免污染向乡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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