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主评议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改进财政系统行业作风,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会议、州委六届八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及州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67号)和州政府纠风办《关于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怒政纠办〔〕3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州政府纠风办、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意,在全州财政系统开展以“提高机关效能、创群众满意财政”为目的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结合全州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为主题,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财政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敬业精神,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努力提高机关效能,实现从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创群众满意财政,推动全州财政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全州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原则。按照州财政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州县财政部门分级组织、分级实施、统筹推进。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原则。既要切实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原则。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深入开展“提高机关效能,创群众满意财政”活动,切实提高财政机关的执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坚持评议工作与评议行风相结合原则。既要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更要进一步创新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确定全州财政系统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是:州财政局办公室、综合科、税政法制科、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涉外金融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投资评审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会计科、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信息网络管理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各县财政局(泸水县、兰坪县含各财政所)。
四、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事。全面落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求,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财政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办事。行政程序设定合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到位;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以权代法、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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