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管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云政发〔〕18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云政发〔〕12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决定》(临政发〔〕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依法统计,规范统计行为,牢固树立政府统计综合性、全局性的理念。强化政府综合统计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深化统计体制机制改革,着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考核内容
(一)对县(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考核内容。按照法律赋予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职能,从政府重视统计工作程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五个方面进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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