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种植补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年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的原则
种粮农民补贴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的原则。
政策公开是指。补贴政策、办法要公开,对每个种粮农户的良种水稻和玉米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公示,操作过程要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直补到户是指。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户,确保让农民受益。
二、补贴的品种、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的品种。良种水稻和杂交玉米。
(二)补贴的范围和对象。全县从事良种水稻和杂交玉米种植的农民。
(三)补贴标准。按照省级确定的补贴标准,全县水稻均属中稻种植,每亩补贴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资金的核定与拨付
(一)根据上级财政下达我县对种粮农民水稻和玉米的补贴资金总额,水稻以近三年统计上报的种植面积为依据,参照实际种植面积核定补贴。杂交玉米以年由各乡上报统计的全县种植大春玉米19.1万亩,小春玉米2.99万亩,合计22.09万亩,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金额(资金分配情况详见付表)。计算公式为:
1.水稻补贴=上级下达补贴总面积/县近三年统计上报总面积×乡镇统计上报面积×补贴标准15元/亩。
2.杂交玉米补贴=年乡镇种植杂交玉米面积×上级补贴标准10元/亩。
(未完,全文共1756字,当前显示5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