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提升城市综合管治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实市区关于具体提高城市综合治理程度大会精神,增强指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水务大城督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指导小组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为成员,负责全局的大城督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一是督办工作专班,由副调研员负责,负责详细处理;二是湖泊治理工作专班,由副局长负责,负责详细处理;三是排水治理工作专班,由副局长负责,负责详细处理;四是堤预防理工作专班,由副局长黄来生负责,负责详细处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未完,全文共1051字,当前显示24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