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实省、市环保工作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环境维护司法、法律,依照《市2012年环境维护工作施行方案》、《市2012年蓝天碧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程度工作的施行意见》及市县政府、市环保局关于2012年环保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改变发展方法为主线,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统筹协调总量增添、质量改善与环境风险防备的关系,着力处理影响可继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具体完成城镇建设“三年上程度”为工作目的,重点施行“蓝天碧水”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污染管治设备运转治理提高年”活动,稳步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环境法律力度、更新环保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打造生态亮点,促进环境质量上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具体建设省会西部生态屏障。
二、首要工作目的
污染减排。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年的基本上保证增添1.5%。
大气环境质量。县城二级以上优秀天色保证到达310天以上,力争到达320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不变到达国家二级规范。
水环境质量。金良河水质审核断面cod浓度低于100mg/l;冶河出境断面水质不变到达地表水三类规范;县城污水处置率到达80%以上,污水再生应用率到达25%以上。
噪声环境质量。县城建成区内环境噪声均匀值节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均匀值节制在70分贝以内。
固体废料污染预防。工业固体废料处置应用率到达90%以上;风险废料安全处置率到达100%。
环境建设目标。丛林掩盖率净增量到达市审核目的要求;县城建成区绿化掩盖率到达4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到达85%以上。
环境监管目标。全县未发生严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毁坏事故,未有严重违背环保司法法律的案件;制订环境突发事情应急预案并进行练习训练。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到达100%,建设项目“三还”执行率到达90%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到达80%以上。
环境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及信息建设具体到达国家规范化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1、节制燃煤污染
(1)发改局负责,环保局共同,下力做晴天然气入户工作,制订煤炭运用增添方案,分化增添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完成县城区域内煤炭运用量增添任务。
(2)工促局负责,环保局共同,完成优质低硫煤炭推行任务,增强对低硫煤的日常监管。
(3)环保局负责强迫撤除供热管网掩盖范围内的燃煤汽锅。财务局负责落实拆炉单位的奖励和补助资金。
(4)环保局负责,增强对一切10吨/时以上燃煤汽锅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炉窑监管,按期严厉比对,保证一切烟尘和二氧化硫主动监测设备正常不变运转。
2、增强工程减排,裁减掉队产能
(1)环保局负责,督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于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讨申报和环境影响申报的报批工作,岁尾前开工建设。
(2)发改局、工促局、工商局、国土局、环保局负责,依照《井陉县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继续对一切建材钙镁企业进行综合管治整理,加速建材行业裁减掉队产能、技能创新和技能革新的措施。6月底前完成一切钙镁企业的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工作,完成不变达标排放。(名单见附件1)
(3)依法关停微水发电厂。
3、预防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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