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化解农村义教债务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乡村综合改革,积极化解乡村任务教育其他债权,依据《省综改办、省财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算化解乡村任务教育其他债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综改办〔2012〕12号)及《省综改办关于进一步增强办法积极化解乡村任务教育其他债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农综改办〔201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脚踏实地的工作准则,切实增强组织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化债流程,保证尽快完成乡村任务教育其他债权的化解任务,进一步推进乡村任务教育健康发展,促进乡村社会和谐不变。
二、目的任务
对省审计厅审计认定的乡村教育其他债权(首要指村级“普九”债权)进行审计复核,剔除不实债权,锁定实践债权。保证在2012年11月30日以前,具体完成乡村任务教育村级“普九”债权清算化解任务,还坚持起避免乡村任务教育新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办法
依照根据政策、脚踏实地、合理审定、积极化解的工作准则,采取街镇场区自查清算上报、区级审核确认、具体化解的方法进行。
(一)统一组织,区街结合。清算化解村级“普九”债权工作由区综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镇场区和相关部分负责详细施行。采取街镇场区自查审定与区村级“普九”债权清算专班审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清算核实,逐笔认定。依据省审计厅供应的债权清册,采取核对债权账目和原始记账凭证、项目实地查勘、债务人身份确定、债权公开公示等方法,对村级“普九”债权逐项逐笔进行清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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