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发展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城关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安办发[]1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三深化”和“三推进”,促进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发展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省市区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在辖区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促进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行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继续推进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坚决依法关闭非法和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充分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继续推进涉及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进程;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生产企业“五化”(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进程;确保“十二五”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二)整治重点
重点范围。各社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集中地。
重点企业。液氯、合成氨、液化石油气、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硝化、氧化(过氧化)、氯化、聚合反应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化学制药企业。
重点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烟花爆竹销售环节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政府挂牌督办的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及关闭取缔情况。
四、整治内容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化学制药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发23号《通知》精神,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投入,按照有关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应至少配备1人)。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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