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内部监查工作方案
为增强财务部分监督,标准内部监督检查行为,健全内部节制机制,防备治理风险,提高治理绩效,依照财务部第58号部长令及省市财务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践制订本施行方法。
一、内部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实践、“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优化财务服务、促进科学理财、提高财务部分履本能机能力、坚持财务部分优越形象为重点,依照依法监督、注重预防和标准治理的准则及反腐倡廉十个全掩盖的要求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恪守国家司法准则、标准内部治理、推进廉政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供应财力保证。
二、内部监督检查的首要内容
依据财务部《财务部分内部监督检查方法》规则,我县财务局内部监督检查首要内容分为4类,详细如下:
(一)预算编制、执行及收入治理类
预算编制、执行及收入治理类首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治理状况;国库集中收付、财务和预算单位账户治理、国库现金治理、县政府收购监督治理、国债和当地县政府债券刊行与兑付治理状况等;县政府非税收入治理、财务单子治理状况等。
(二)专项资金治理类
专项资金治理类首要包括。各项财务专项资金(含县政府基金)治理状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政治理状况;外国县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借款和赠款治理状况;融通资金治理状况等。
(三)内部治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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