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治检查评核方案
依据省委、省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基层基本的意见》(发[2012]12号文件精神、省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管治检查考评方法及市委、市县政府年头与各县市区党委、县政府及集团综治委签署的《市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治目的治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市社会治安综合管治一票否决权施行细则(试行)》精神,制订今年度检查考评方法。
一、检查考评的组织指导
市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委员会代表市委、市县政府,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年度检查考评工作,市综治办详细组织施行。
二、检查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考评的对象。与市委市县政府签署了《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治目的治理责任书》的各县(市、区)、三峡坝区、开发区、葛洲坝集团。
(二)检查考评的内容:
以《社会治安综合管治目的治理责任书》、贯实中办发[2012]14号文件、发[2012]12号文件和市综治委工作部署及落实状况为首要检查考评内容,重点是:
1、落实指导责任制状况。各级党委、县政府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安排,按期听取工作汇报,纳入昔时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并有详细部署;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治指导责任制、目的治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严重案(事)件指导责任追究准则;各级党委、县政府将社会治安综合管治和安全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各地各部分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年度审核的主要内容,坚持实绩档案,并将审核后果作为干部选拔效果、晋职升级、治理监督和奖励的主要根据;在干部审核任免、晋职升级、综合性表扬中寻求综治部分意见;五部委联席大会准则、综治检查督导准则获得有用落实;单位、部分齐抓共管构成合力,成效分明。
2、综治基层基本建设状况。党委县政府认真学习贯实发[2012]12号文件,结合当地实践制订下发落实意见;文件规则的各项办法一一获得落实;以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本建设切实增强。
3、发展“两个排查”活动状况。认真落实省综治委年头制订下发的《省治安紊乱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规矩(暂行)》、《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划(暂行)》,坚持按期排查化解不不变要素,按期分析和实时处理当地区不不变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定计划机制、社会不变风险评价机制,乡镇(街道)遍及坚持各类调停手段相联接的纠纷调停长效机制,矛盾纠纷获得实时化解。
4、增强综治专项工作状况。检查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发展“强基层、创安全、迎国庆”专项活动的通知》(综治办电[2012]18号)。
各级党委县政府坚持健全活动人口服务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顿帮教与社区矫正、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管治以及铁路护路联防等专门工作机构,收集完善,工作落实。特别是认真贯彻《省关于增强活动人口服务和治理工作的意见》(办文[2012]3号文件),落实“以房管人”办法,出租屋协管员队伍切实获得增强,专职工作人员装备到位,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务预算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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