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号)和《省公共机构落实年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精神,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葫芦岛市公共机构落实年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倡导低碳、降低排放,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年,全各级公共机构要实现用电、用水、用气、用油指标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的总体目标,即以2009年为基数,节电5%、节水5%、节气5%、公务车辆交通能耗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以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利用率达到100%,节水器具、节气装置应用率达到4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层次分明、业务精湛、素质过硬、能打硬仗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队伍。到年底,要在全各级公共机构中初步建立起完备联动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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