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换届选举方案
依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号)和《中共市委转发〈中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年县(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人民代表大会今年要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年8月5日开始至10月15日完成,代表选举日定在9月15日(星期四)。8月26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8月31日前公布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9月10日前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地点。10月10日召开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紧凑合理、适当集中、依法进行”的要求,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召开街道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对街道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选举机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人口、单位和选民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做好选区划分等准备工作。
1.根据街道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各选区就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成立选举工作机构,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街道选举联络组、各选区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分层次、分批次、分阶段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选举法》和《地方纪织法》以及《省选举细则》,学习省、市、区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规定,使工作人员提高认识,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操作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全面领会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联合选区。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年8月15日至8月26日,共计12天)
各选区基本完成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选民资格审查工作,填写选民登记证,划编选民小组。
1.培训登记员。选民登记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一定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每个选区和选民小组都要确定选民登记员,并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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