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接受人大常委会评议方案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市委各项决策落到实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共市委提出的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两市一极”的战略目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内容,全面查找和整改税收执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履职情况;
(三)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情况;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
(五)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三、评议时间、方法和步骤
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时间为2012年8月至10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1、成立领导小组。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接受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其工作职责为:负责评议的综合协调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负责会议材料、负责宣传及简报编印。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3、宣传动员。市局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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