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国办发〔2011〕11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各县区安监局要摸清本县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县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所有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达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要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工贸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任务,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已达标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1年8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贸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方案要包括本县区工贸企业总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标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二阶段: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标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出复评申请。安监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到2012年底,要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有5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到2013年底,要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第三阶段:工贸企业全部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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