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整治与考核方案
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深化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我县小城镇管理标准和环卫管理水平,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管理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城乡统筹管理为目标,以“四消除、五整顿”为重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乡村环境由无意识管理向有意识管理转变、由无序管理向有序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促进城乡管理一体化进程,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象和范围
乡镇所在地含镇所辖村(友谊乡、镇按中心城区提档升级标准另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8分)。各乡镇要设立小城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两名执法人员,负责小城镇容貌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乡镇指派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按乡镇驻地面积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辆,解决目前乡镇无专业保洁和垃圾清运队伍问题。各乡镇要参照县环卫处管理机制,统一成立乡镇环卫保洁队伍(配备垃圾清运车,招聘环卫保洁员),定制度,实现环境卫生全日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街路容貌管理(24分)。
1.平面管理。强化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大“五马闹市”治理力度,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创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推动平面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2.立面管理。采取全员责任制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管理,建立牌匾广告告知制度,完善广告审批机制,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立面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3.冬季清雪工作。坚持人性化服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冬季清雪力度,推动清雪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环境卫生管理(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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