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乡规划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字号)、《市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效能办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做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施工现场悬挂《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牵头单位:规建执法处;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各城区、开发区(新区)行政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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