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污水处理指导方案
为确保我市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以下简称“两费”)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决定集中40天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拖欠“两费”集中清理专项行动,依法对2011年12月前拖欠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清理追缴。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拖欠“两费”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确保“两费”及时足额收缴,加快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
二、清理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拒缴“两费”的;
(二)单位或个人未足额交纳“两费”的。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28日—3月5日)
制订印发《关于开展拖欠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集中清理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地点、专用车辆和活动经费,整理相关材料,分类列表,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2年3月6日—3月25日)
(未完,全文共1362字,当前显示4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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