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一、营林造林和重点工程(20分)
(一)人工造林(10分)
完成新造林1.8万亩得6分,上级检查当年新造林,依照作业设计随机抽查3--5个小班,面积不足的每减少1%扣0.4分,扣完为止。造林成活率达不到90%以上的扣2分,
一、二级苗使用率达不到90%以上的扣2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各区域林业管理站)
(二)重点工程(6分)
按质按量完成低产林改造0.6万亩、完成当年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及森林抚育建设任务,通过省以上单项检查验收的得6分,面积每减少1%扣0.2分,一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各区域林业管理站)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4分)
完成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6.8万亩,管护合同签订、管护措施健全、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政策兑现的得4分。出现问题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赵昌泽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各区域林业管理站)
二、资源管理和林业执法(20分)
(一)资源调查(3分)
按时按质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得3分,未按时上报调查成果的不得分,上报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扣1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林调队各调查工组)
(二)森林采伐(5分)
森林采伐总量控制在6.98万立方米以内得2分,突破限额采伐的不得分。严格采伐审批和监管,网上办证率和凭证采伐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得3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赵昌泽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
(三)林地管理(5分)
严格实行占用征用林地定额管理,地方中小型项目征占用林地没突破宜昌市下达定额计划的得2分,突破的不得分。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合格率达到100%得3分,每宗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
(四)林业案件查处(4分)
(未完,全文共2371字,当前显示7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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