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办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政办发〔〕78号)和《省环委会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环委办〔〕5号)精神,为加快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力争今年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为目标。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以节能减排为主线,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将建设成为三峡库区生态发展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年3月底前,做好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按期完成创模规划任务,持续巩固和提高27项创模指标,达到创模工作规定的要求,以优美的环境、整洁的市容市貌和完善的档案资料,迎接省调研评估及考核验收。
年4月,申请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现场调研和技术评估,力争6月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及责任分工
(一)巩固及完善各项创模指标,确保达标。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各责任单位要突出重点、狠抓难点,根据任务分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按照考核验收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验收要求。
(二)认真整改创模规划项目,确保充分发挥效益。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模规划,全面自查创模规划项目及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已竣工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要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对已竣工投入使用,尚未验收的项目,要在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及时申请验收;对在建项目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尽早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认真收集整理创模资料档案,真实反映创建成果。
27项创模考核指标,包含经济、社会、环境建设和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项指标数据要真实合理,符合逻辑。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集中一段时间,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任务分工及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183号)要求,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档案资料收集清单》内容收齐,汇总本单位创模指标的档案资料,并完成单项指标的基本情况、数据汇总、专题报告的编写,做好考核验收相关指标的统计、整理工作。资料收集时间跨度为年至年度,对工作具有连续性的,还应延伸时间跨度,以确保能说明考核指标达标情况或规划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创模规划所列环保项目要按照《环保项目资料收集清单内容》进行资料收集。全部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
(四)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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