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效能年提升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单位实际,就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区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树新风,作表率,奋力推进以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对象范围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中心)。
三、方法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8日)。
1、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有关工作;成立机关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分工;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2、进行动员部署。2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委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
3、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2012年第一期的署名文章《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学习《全区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学习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4、开展主题讨论。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要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本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认真反思和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存在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通过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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