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号)和《关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的通知》(财办建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
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具体覆盖4个市级定点屠宰厂以及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新建县中心定点屠宰厂和批发交易大厅,3个肉类和蔬菜批发市场、约50家超市门店、76家室内农贸市场、700户肉菜批发商、6000个农贸市场零售经营户、100家餐饮食堂等团体采购单位。
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水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纳入试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
三、建设原则
(一)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追溯技术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探索多元模式,推行成熟技术。推行ic卡(或cpu卡)为信息传递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并根据企业的条件和需要,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条码等技术模式。
(三)优化交易流程,支撑行业管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运用信息化技术,以批发市场电子化结算为重点,推进流通节点内部管理信息化,优化交易流程,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的电子化,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四)合理制定目标,逐步稳妥扩展。一是要着眼当前追溯需求,构建合理技术框架,为技术升级预留空间;二是要在全面覆盖大型批发市场、机械化定点屠宰企业、室内农贸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和追溯品种。
四、主要任务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
(一)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具有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同时,相关数据上传商务部中央管理平台,形成全国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设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以ic卡(或cpu卡)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对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将追溯子系统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同时发挥其规范各个环节交易流程的作用。
1、定点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的布局调整,在全市的4家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江西国鸿集团有限公司、市天亮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程明食品有限公司、市高新昌东起鹏屠宰有限公司)和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新建县中心定点屠宰场,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实现对生猪进厂、屠宰、加工、检疫、检测、肉品出厂的全过程信息管理。支持市级屠宰企业运用无线射频技术,对现有追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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