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食品监管若干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11〕5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监管结构、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解决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监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整合职能,明确职责。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整合分散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和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着力解决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现实问题。
2.规范管理、理顺关系。改革管理体制,理顺层级关系,合理划分事权,科学设置机构,为规范行政执法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3.依法行政、注重实效。通过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明确监管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监管机构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持名称不变,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在继续承担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有关农产品、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生猪、牛羊、家禽、屠宰等监管职能。
2.按照区域设立7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3.组建县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农村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以快速检验检测为主,逐步完善检验检测装备,承担全县检测任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予以保留。
4.在县公安局增设食品安全执法中队,主要负责制止和侦察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食品恐怖活动。安全执法中队实行公安与食药监部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业务上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
5.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机构、职能维持不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整合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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