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综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实施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的土地整治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发展战略部署,积极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通过开展“田、水、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村基础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我县进位赶超、特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主导,各有关乡镇作为工程施工的具体承担主体,以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和资金为平台,整合各涉农部门的项目和资源,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全力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二)合理规划原则。根据我县自然条件、土地利用、水利基础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项目选点上,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农业农村发展、交通建设、生态建设、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等有关规划相衔接,统筹生产生活、建设发展和生态用地,科学布局,协调推进。
(三)协调推进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全盘设计、整体推进”的思路,统筹协调同区域内各类投资项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急功近利,不盲目攀比,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未完,全文共1980字,当前显示6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