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消除疟疾实施方案
疟疾曾是严重危害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建国后,我市曾发生两次疟疾大面积暴发流行,1955年发病12918例,发病率高达450.5/万,1969年发病3866例,发病率为99.0/万。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79年发病率下降到10/万,此后,逐年稳步下降。1987年通过省卫生厅考核验收,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1987~2005年发病率一直控制在0.1/万以下,2006年至今已连续5年无疟疾病例发生。
根据《省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卫发[2010]52号)要求,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在市、镇两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卫生部门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类资源,实施科学防治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防治水平,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流行分类
根据年疟疾疫情报告,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以下三类疟疾流行县(市、区):
一类县:三年均有本地感染病例,且发病率均大于或等于1/万的县(市、区);
二类县:三年有本地感染病例,且至少一年发病率小于1/万的县(市、区);
三类县。三年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县(市、区)。
我市被确定为三类疟疾流行县市。
三、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未完,全文共1970字,当前显示6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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