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广播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我市农村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步伐,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社字〔〕237号)、省政府(政函〔〕13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市乡镇广电站收归市广电局统一管理,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广播电视管理,改善群众收视收听条件,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目的。通过理顺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使我市有线电视融入全省一体的产业经营格局,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
二、改革目标及办法
农村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目标是。坚持政事分开,变目前乡镇广播电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局乡共管,以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人财物整体移交、工作职能不变”的原则,由市广播电视局对乡镇广播电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全市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发展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并入省网经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市农村广播电视有系无统、建管分离、产权不明、管理失控、发展缓慢的局面。
(一)统一行政管理。将乡镇广电站从目前的乡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站中分离出来,交由市广电局统一管理,以广电局社管站和各乡镇广电站现有人员为主体,组建“临市农村广播电视宽带网络中心”(以下简称农网中心),作为市广电局的二级机构,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广播电视宣传、技术服务、行业管理等工作。乡镇广电站作为市广电局在各乡镇的派出机构,原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能不变。
(二)统一人员管理。乡镇广电站交由市广电局统一管理,原乡镇广电站在职在编人员,由市广电局统一接收。原财编人员的人头经费,由市财政直接划拨到市广电局。市广电局对各乡镇广电站人员实行统一安排调配、统一培训上岗,对年纪大的同志,按照市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给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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