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纳税企业法人代表实施方案
为鼓励为我市财源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广大企业法人投身改革、创业发展和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做大做强,培植和壮大我市财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一)奖励范围。全市范围内在当地缴纳税收,为全市财源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二)奖励对象。全市纳税突出贡献企业(在当地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上)的法人代表。
二、奖励资金来源
全市纳税突出贡献企业法人代表奖励资金从市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
三、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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