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专项整治指导方案
为加强全县客运班车、出租暨公交客运管理,创建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居民出行环境,营造和谐、稳定的城区客运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县城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开展客运班车、出租暨公交客运规范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部门联动为手段,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强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平安交通意识,对违规、非法营运行为严管重罚,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促使客运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目标
客运班车一律实行“车进站、人归点”规范管理,做到车容整洁,从业人员礼貌待客;规范和加强城市公交车的运营管理;规范城市出租车经营行为,促进客运班车、出租暨公交客运经营环境优化、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客运班车、出租暨公交客运规范整治工作在“县客运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四、工作步骤及整治具体内容
客运班车、出租暨公交客运规范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大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全面提高市民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为规范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全面深刻地学习掌握有关法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自身的理论、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二是通过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手段,充分发挥宣传车、报刊、电视等媒介的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目标、意义及相关交通法规,切实增强市民和交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广泛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1、客运班车进站专项整治
(1)整治目标
(未完,全文共2917字,当前显示86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