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顺利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奋斗目标,根据新修订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军队的中心任务,按照国家和军队改革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立足基层,务实创新,大力开展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着力解决军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动员和号召全市军民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拥工作是新时期巩固国防、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市双拥工作有着优良的传统,进一步抓好双拥工作对于全市的创建工作大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双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要不断增强双拥创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动员全市广大军民积极投身到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活动中,全力支持、广泛参与双拥创建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再获殊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标准高、要求严,积极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是当务之急。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要严格按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标准”和相关要求,从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双拥政策法规建设、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质量。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一定要采取措施,查漏补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市双拥工作在建设质量上有一个质的飞跃,为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目标夯实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在此次创建活动中,各地要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确保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中硬件不失分,软件得高分。
三、创建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2年7月31日前)
1、建立健全双拥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党政军领导与驻军部队联系制度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军部队对口共建制度。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目标、职责和措施,研究部署双拥创建工作,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成立“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专班,由分管民政、双拥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一名,各城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各一名及市、区双拥办主任等组成,负责双拥创建期间各项创建任务的具体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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