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创建财政补贴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民主,逐步建立农民出资出劳为主体、政府奖补为引导、社会捐赠为补充的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一事一议是基础,财政奖补是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全面加强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开展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大指导规划力度,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奖补,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3、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财政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接受群众监督。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包括:
1、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2、村内小型水利设施的修建,支渠以下的斗渠和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3、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构建、主管道的铺设;
4、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电力设施。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
5、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和文体公共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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