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蓝盾护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林业植物检疫法规和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推进“省年林业植物检疫‘蓝盾护绿’专项行动”有效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政办发〔〕6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政办电〔〕172号)、《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松科植物产品检疫管理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14号)、《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年林业植物检疫“蓝盾护绿”专项行动的通知》(林造〔〕92号)。
二、行动目的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以“依法检疫、依法处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整体工作目标和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整治林业植物检疫证书办证程序,严厉打击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提高涉木企业或个人法律意识;
(二)加强与交通、邮政、邮电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检疫源头管理,全面提升检疫人员素质和监管水平。
三、行动事项
(一)检查对象
对竹木、种苗、花卉、木材加工等涉木企业进行检疫检查,重点检查电网、电力和通信工程中的电缆盘和光缆盘,同时将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木质包装材料纳入本次执法重点。
(二)检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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