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金融信用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信用创建成果,把信用创建活动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根据省信用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争创金融信用市州县,力促经济大发展”竞赛活动的通知》(环发〔〕5号)精神,我市将在全市开展“争创金融信用县市区,力促地方经济大发展”竞赛活动。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以农村信用、企业信用、社区信用、区域信用为主题的“四大信用工程”建设,着力促进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推动区域经济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司法环境、信用中介环境和金融内部环境等六大环境优化,为推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稳定,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提升在全省金融生态建设中的位次。通过创建活动,达到我市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创新内容进一步丰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信用软环境提升和经济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信用环境(金融生态)建设成员单位,市直各金融机构。
三、竞赛活动时间
年全年。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由市信用环境(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承办。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在6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10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实施,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考评阶段。10月至12月,市金融办和市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活动内容和相关考评指标,组织检查;年元月开展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市政府。
(四)总结表彰阶段。根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对本次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活动内容
(一)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1、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签订金融信用县市区创建目标责任书。
2、根据《年省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工作建设意见》和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3、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信用环境(金融生态)建设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实施企业信用工程。
(未完,全文共2840字,当前显示9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