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局协调号),根据省、市、县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排查和监控重大危险源,解决好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全国“两会”、“奥运会”及重要时段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办号文件要求,认真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统一行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未完,全文共1861字,当前显示5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